主办单位
  • 山东省教育厅
  •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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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
大赛执委会办公室
  • 地 点: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
  • 地 址:济南市中区土屋路3-1号
  • 邮 编:250000
关于成立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3-20    浏览次数:1847
关于成立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的通知
鲁职赛组字[2014]2号
 
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(处),各高等职业学校:
根据教育部职成教司《关于公布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[2014]8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鲁职赛组字[2014]1号)要求,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,现将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高水平技能训练协作组名单予以公布。
一、协作组工作流程
参加全国大赛之前,我省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工作流程如下:
1、成立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,确定牵头学校、成员学校;
2、牵头学校、成员学校共同商议集训和选拔方案;
3、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,进行单独或集中训练;
4、协作组进行多次选拔、省选拔,确定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;
5、拟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进行单独或集中训练;
6、组队参加全国大赛。
二、协作组成立原则
“与2013年省赛对应赛项”按原来既定原则,高职组一等奖选手所在学校,中职组二等奖选手所在学校。“与2013年省赛非对应赛项”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和各学校的实际水平,组织专家进行了初步遴选,选择了部分专业、部分学校成立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。
三、协作组工作要求
各协作组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要按照鲁职赛组字[2013]1号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训练要求,切实做好各项工作。
1、牵头学校工作要求
组织协作组成员学校进行有关专业(项目,下同)高水平技能训练方案的研讨、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,制定多次选拔的具体实施方案,包括“如何组织分阶段实施、每个阶段的具体时间和任务、集中训练的时间和任务、分训和集训的实施、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的情况、成立省专家指导组的情况、联系国赛项目承办学校情况、省选拔之前的分批次选拔、省选拔之后的训练方案”等。协调、督查、指导各成员学校的日常训练。积极聘请国赛知名专家,与获得国赛一等奖的省内外职业院校建立密切合作关系,与承办国赛的职业院校建立联系,加强交流,共同提高。为集训提供必要的设备、师资、耗材等便利条件。
2、成员学校工作要求
积极、主动联系牵头学校并配合相关集训工作,出谋划策,共同参与训练方案的研讨、制定,共同参与多次选拔方案的确定。为选手按时参加集训提供保障。
四、省选拔比赛
  在各高水平技能协作训练组多次选拔的基础上,于4月上旬举行省选拔比赛。省选拔比赛原则上由牵头学校负责组织,比赛时间地点、命题方式、比赛组织形式、评判原则由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共同研究确定。
五、保障措施
协作组的训练经费原则上由成员学校分担,牵头学校可采取多种措施面向社会募集,省大赛组委会将给予一定支持。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(处)要及时通知中职的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,并加强管理,及时调度,提供优良的训练条件。做到“以赛促教”,通过技能大赛带动专业教师的成长,促进本专业教育教学的发展。
六、会议通知
为了更好做好高水平技能协作组的训练、选拔工作,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,于3月21日召开工作安排会。
时间:3月21日下午14:00点
会期:半天
地点:省教育大厦(济南市历山路49号)第五会议室。
参加人员:济南、淄博、潍坊、德州4个市教育局职成教科(处)分管技能大赛负责人;各高水平技能协作组牵头学校分管副院(校)长1人,专业(大类)负责人1人。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,如果一个学校牵头若干专业,相近专业尽量减少与会人数。中职学校由各市教育局负责通知与会。
    
           2014年1月19日